今年以来,我局执法工作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一主线,加大了执法力度,有效地推进了家畜屠宰和酒类流通执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上半年商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共立案29起,结案29起,上交罚没拍卖款28780元。其中,家畜屠宰执法共立案11起,结案11起,共没收私宰肉710公斤,罚没、拍卖款6980元;酒类流通执法共立案18起,结案18起,登记保存酒类产品250公斤,没收120公斤,罚没款21800元。
二、家畜屠宰执法工作
今年,我局家畜屠宰执法工作以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为重点,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为重要工作内容,适时地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推行家畜肉品销售索票索证管理制度等等,做了大量的工作:
1、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
从去年12月底开始,根据自治区商务厅的布署要求,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迅速展开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为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行为,我们采取了源头环节堵,流通环节查,日常检查和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在源头环节主要是加大对私宰窝点的查处打击力度,在流通环节则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我市的主要市场、宾馆、饭店、超市、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我局联合我市的公安、工商、卫生、水产畜牧等部门对我市的铁山港区南康镇、合浦县廉州镇、市郊赤壁、龙潭等乡镇、城郊结合部、农村市场开展了三次大的联合整治行动,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本次专项整治已于5月底结束。据统计,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查处了4个私屠滥宰病死猪窝点,查处私宰和病死猪肉3000多斤,取得了预期效果。
2、开展乳猪定点屠宰整治
针对去年以来,市区乳猪私宰有所抬头,定点屠宰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从3月中旬开始,我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左右的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我们对乳猪加工和销售点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和宣传。由于把检查和宣传工作做在了前面,打了“预防针”,所以只查获私宰乳猪案件一起,没收私宰乳猪2头,乳猪的定点屠宰量大幅攀升。据统计,上半年市区定点屠宰乳猪1723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4%。
3、开展羊定点屠宰整治
去年,市区羊的定点屠宰率曾经下降。今年,我们抓住1-3月羊肉销售的旺季对市区的羊定点屠宰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我们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对很多私宰肉商我们都是采取对其私宰的羊肉经补检合格,进行一定的教育后,归还其继续销售。据统计,在专项整治中,立案查处私宰羊案件2起,没收私宰羊肉150斤,罚没、拍卖款1575元。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上半年市区定点屠宰羊786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
4、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执法监管
今年,结合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标志牌副本工作的开展,我们组织对全市4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中的30家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家畜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购销管理台账、肉品品质检验登记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登记管理制度等。通过检查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卫生和检疫工作,确保出厂生猪产品的安全。3月份, 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福成食品站存在出售“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违反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情况,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批评,并开出了罚单进行了处罚。这是我局成立以来首例对定点屠宰场进行处罚的案件。
三、酒类流通执法工作
今年,我局酒类流通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经营者的检查,同时加大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的酒类流通秩序。
1、加强旅游饭店、餐馆的监管
为了确保旅游消费的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对外沙、大墩海和银滩等处的旅游饭店、餐馆进行了多次的宣传和检查。据统计,上半年我们共针对旅游饭店、餐馆立案查处8起,没收违规酒类产品200斤,罚没5900元。
2、加强酒类批发企业的监管
目前市区有酒类批发企业155家,这些批发企业的酒类销售量大,影响力面广,把酒类批发企业作为管理重点,就等于抓住了酒类销售环节中的龙头,对于规范酒类经营秩序,确保酒类消费的安全就有了保障。据统计,上半年我们通过检查,发现酒类批发企业涉案9起,现已办结,共处罚没12900元,对酒类批发企业震动很大。
3、加强散装酒经营整治
北海市民有喝散装酒(俗称:“土炮”)的习惯,但是散装酒消费却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散装酒只要具备生产许可证,并且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是允许销售的。为了确保我市散装酒经营情况,上半年,我们对市区散装酒经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同时,也针对一些旅游饭店、餐馆销售散装酒情况,开展了初步的整治。上半年,我们共立案查处散装酒类经营案件4起,没收散装酒150斤。
4、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申购管理制度
针对一段时间随附单申购过程制度不够建全情况,从5月底开始,我们推出了严格的随附单申购管理制度,对随附单申购全过程做了明确的、严格的规定。为此,我们制作了“酒类流通随附单申购簿”,具有资格的酒类经营者、生产企业凭申购簿申请购买随附单,这样既方便申购者,也便于我们的管理。
四、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我们在执法工作中非常注重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报道,一是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让群众能够知法、守法、护法,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二是曝光不法经营者和不法经营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的器张气焰,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秩序;三是树立我们商务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据统计,上半年我们共在北海电视台报道5次,在北海日报报道2次,北海晚报报道8次,其中北海日报头版头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