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网民评选的2009中国十大最具愤怒感城市在网上热传,昆明、南京、杭州、成都、上海等城市均榜上有名,由于这几个城市同时也出现在最具幸福感城市中,网友调侃说生活在这些城市的人们是“痛并快乐着”。(1月6日《潇湘晨报》)从“痛并快乐着”的调侃中,我们可以发现,网友关注的焦点不在城市建设的美丽与否,也不在城市的富裕程度,而是集中在公众权利的保障程度,如对上海的另类评价:以“钓鱼”一词为网络点击量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以道歉不赔钱、败诉不处罚掀起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篇章,等等。
城市管理者该如何对待这种“唱反调,让城市更美好”的民意表达?这是一个问题,考验着官员的智慧和勇气。
“愤怒感”城市榜单,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无非是表达了对城市治理现状的不满以及期待的方向。对这样的表达,理性的城市管理者应感到庆幸,因为这表明网友把自己当作这座城市的一分子了。
“愤怒感”城市是对“幸福感”城市榜单的补充,二者并不是截然对立,相反都有一个共同的指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是因为都有着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
“愤怒感”城市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是公众权利渴望得到张扬,以及公权对私权保护力度不足的折射。从网友列出的最愤怒城市看,都是去年一连串热点事件中公民权利受伤害的情绪表达。它告诉我们:一个城市幸福感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外表,更取决于对民众权利的呵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