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东枣庄市城市建设捷报频传:10月19日,被省政府列为“山东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2月10日,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山东省园林城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分别完成省年初下达任务量的135.1%和120.3%,实现“双超”。这些城市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提升了“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的城市品牌。
为构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做精做特做美城市,彰显鲜明的城市特色,2006年,枣庄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三年来,围绕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城市品牌,突出“古城、河道、山体、湿地”的城市自然特色,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市区绿化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市区两级共投入园林绿化资金15.48亿元,采取征地建绿、拆房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租地造绿、拆违建绿等措施,年均增加公共绿地150万平方米以上。经卫星遥感测算,截至去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4%,绿地率3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4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面积三大绿化指标均超出了省级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山体、道路绿化为骨架,以滨河绿化带、街头绿地为重点,以庭院、居住区绿化为基础的绿化体系,形成了山、水、城、绿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同时,枣庄市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枣庄文化遗存丰富,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内涵。全市现有薛国故城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江遗址等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甘泉寺等8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800余处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市馆藏文物30000多件。为充分发挥该悠久的历史文化及丰富的文化遗存优势,打造标志性城市文化品牌,枣庄积极开展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由专门工作小组实地踏勘考察现存古遗址、古城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碑碣、近现代革命先烈战斗遗迹遗存以及非物质文化流传,采集整理第一手图片资料,深度探讨发掘我市历史文化内涵,最终形成包括历史沿革、古文化、古文物、历史名人、文化遗存、自然风景名胜及保护规划情况等内容的五本申报材料,并于去年10月申报成功。
枣庄还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实现城市转型的一件要事、惠及广大民生的一件好事来抓,狠抓组织领导,以构建联动格局,狠抓政策配套以提供强力支持,狠抓关键环节,多种模式运作等措施,促进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顺利进行。2009年全市共启动整村改造建设村庄159个,新建集中连片项目136个,在建16967户,完工22753户;农村分散住房在建6178户,完工17773户;危房改造完工15634户;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分别完成省年初下达任务量的135.1%和120.3%,累计完成投资约40亿元,带动装饰装修和家电、家具等投入约15亿元,成为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力引擎。